一年來關于農地流轉的信號不斷被釋放出來,引發(fā)市場動作頻頻。贏家江恩據報道農業(yè)部的數據顯示,截止到去年11月底,農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流轉面積達到26%,全國農村承包50畝土地以上的大戶達到287萬家,家庭農場平均面積達到200萬畝左右。
“全國農地流轉面積已達四分之一”并不令人意外,因為法律很早就承認了農地的承包權和經營權可以分離,允許承包者將農地轉讓。不過承包土地的轉包、出租也引起了兩方面的擔憂,一個是所謂“資本炒農地”,另一個是影響到耕地面積。事實上多年來對于“資本下鄉(xiāng)”的恐懼一直存在。但國家并未禁止“資本下鄉(xiāng)”,中央只是“不提倡、不鼓勵工商資本長時間、大面積租種農民的土地”而已。數據顯示截止到2012年底在2.7億畝承包經營耕地的流轉面積中,流入工商企業(yè)的僅為2800萬畝,占比為10.3%,規(guī)模并不大。城市工商企業(yè)的資本流入農村不過反映資本的逐利天性,同時也解決了農業(yè)發(fā)展的資金短缺問題,可帶來更好的技術和管理并拓展農產品(000061,股吧)流通渠道,實現(xiàn)更高效的資源配置。據報道農村出現(xiàn)了一些中介組織,它們把農民耕地經營權先集中起來再轉讓給企業(yè),或者企業(yè)搶先下鄉(xiāng)集中土地等待升值后轉手,這都是農村土地市場發(fā)育和擴張過程中的正?,F(xiàn)象,所謂的“倒賣囤地”不過代表了市場分工的更趨精細化,沒有必要視為洪水猛獸。
媒體和政府不能替農民做判斷,認為資本下鄉(xiāng)就會害民。農民不一定就不了解政府政策、欠缺商業(yè)頭腦。在產權清晰和交易公平情況下,部分農地流轉差價為中介組織賺走也是博弈的正常結果。政府需要做的不是警惕這些交易本身,而是通過農地確權、司法保障等方式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,減少那些資本與鄉(xiāng)鎮(zhèn)政府、干部勾結,以強迫、欺詐等方式從農民手中圈地的現(xiàn)象,在發(fā)生違約等糾紛時確保平等對待農民和企業(yè)。政府還應鼓勵農民組建自發(fā)的合作組織,增強和企業(yè)的談判能力,同時建立完善的農地價格評估機制。
也有報道顯示大量的耕地被集中起來種植經濟作物而非糧食,或者企業(yè)把集中起來的農地轉入其他用途,比如做商業(yè)、房地產開發(fā)等。這是土地轉入收益更高的用途,但必然會和耕地保護目標產生巨大矛盾。這是個更復雜的問題,需要對種糧采取一定的補償機制,并推動農村廢棄建設用地的整理復墾等工作。
“農地流轉”并非一個單一的概念。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的精神,當前的首要任務是推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、租賃、入股,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、同權同價,而這往往與耕地的流轉混為一談,可能造成市場對后者的盲目樂觀。因此政府需要明確政策,就農地流轉改革給出一定的時間表,在鼓勵正常資本下鄉(xiāng)的同時減少非理性的炒作,以免給農村遺留下各種社會問題。